为了加强全公司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,防止事故的发生,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、火灾、中毒、爆炸事故,减少其对人体的危害和对环境的负面影响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
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危化品管理柜内,并设置相应的通风、防潮、防晒、防泄漏、防爆、防火、防雷、静电导除、防盗、报警、灭火等安全设施。 2、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,每种化学品要标明MSDS。
3、管理人员要负责制定使用操作规程,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;要经常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。
4、应指派责任心强,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 物品。实行两人管理、两人使用、两人运输、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。专用储存柜实行双人收发签字、双锁管理。
5、库管员应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和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,并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、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;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、丢失或者误用时,必须立即通过安保部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。
6、危化品防爆柜存放区域应设有温度表,定期检查记录。同时根据物品的性质,采取密封,通风和室内吸潮相结合的温度管理办法,严格控制并保持房内的温度≤30°C。
对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橱柜要定期检查储存条件,在夏季(6月15 日至9月15 日)要注意降温,定时测温通风,严守每天上午11时以前运输、发放化学危险物品。
7、针对易燃液体,检查封口是否严密,有无挥发和渗漏,有无变色、变质和沉淀现象。做好记录。